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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时效,法律有哪些规定

admin 锡林郭勒律师 2024年03月20日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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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通俗的讲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对于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后,在一定时限内没有主张权利的,在该期限届满后就丧失了诉讼中获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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