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如何转让其所持有的共有部分权利
您好,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建议看物权法条文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通常是指,除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以外的部分,既包括建筑物内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部分,也包括建筑区划内,由业主共同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绿地、道路、公用设施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上一篇:查封账户中的钱如何分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业主如何转让其所持有的共有部分权利
- 查封账户中的钱如何分
- 工厂里面辞职不给辞怎么办
- 我是被告原告,拿着一些未签字的销售清
- 盗窃3500,从犯,分赃1500,是否适用缓刑
- 父母不给我学费,我可以起诉吗?
- 未成年人办理取保候审找律师费用多少
- 走邻居封了我家后门和走了几十的后路,
- 我想问一下,那个公积金怎么取出?
- 交通事故不住院都有什么赔偿
- 肝硬化失代偿期算几级工伤?
- 60岁以上驾照年审新规定有哪些
- 找第三方退保,现在不想用他们了,但是
- 60岁老人,买农机被忽悠了?
- 离婚诉讼案财产怎么分?
- 我客车票买错日期已经发车了可以退或者
- 乐东县起诉离婚请律师如何收费
- 你好,我想离婚但是现在我在外地该怎么
- 你好,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的征信回黑户
- 交通肇事是哪一类型的案件,法律的规定
- 线上签租房合同有效吗?
- 父亲欠债逾期对子女有影响吗?
- 涉案物品是假农药怎么处理
- 信用卡没有能力还金额达到多少上门催债
- 宝宝现在九个月医保还没有买,可以补今
- 有人捡到我的电动车钥匙不给我怎么办
- 车子被非法抵押了?
- 间谍罪的量刑标准具体是哪些
- 买房赠送无产权车位是否有效
- 浙江省诈骗罪量刑标准2024是怎样的